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信息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江苏省信息中心人事教育部 郑红
电 话:025—83313935
六、监督部门
联系人:江苏省信息中心纪检室 杨静
电 话:025—83392006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