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总分,然后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体检:按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6. 考核(政审):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以政治及学习、工作方面现实表现为主,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从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7.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苏州市急救中心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进入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序列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