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由面试考官对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苏州市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政审。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并在中心公示一周。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苏州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5、在聘期内,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涉及赔偿问题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6、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7、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七、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周燕
招聘电话:0512-65097549
本简章由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中心理负责解释。
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