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与公示
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赣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anyufda.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
监督投诉电话:赣榆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86229831, 赣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86013377。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