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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崇川区物业管理中心2013年招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8-13 12:02:55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cchr.gov.cn/)和崇川区住建环局网(http://jshbj.chongchuan.gov.cn/)公布。体检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住建环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崇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cchr.gov.cn/)和崇川区住建环局网(  http://jshbj.chongchuan.gov.cn/ )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崇川区住建环保局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3.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替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咨询电话:0513-85587969 (崇川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0513-85128751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3- 85585798(崇川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七纪检监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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