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研究,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选,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笔试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工作待遇
聘用的驾驶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我台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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