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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8-25 21:57:56

 

五、体检

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报考附件2的考生按专家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并填写《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政审)前,本人属社会在职人员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后,进入考察(政审)程序,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市 纪 委:0519-12388

市人社局:0519-82822074

十、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9-82823922 、0519-689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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