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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江区2013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9-7 15:39:36

 

(1)面试、考察

面试时间:11月11日~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公示

对于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为县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3)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各个岗位招录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就近聘用。

  四、政策待遇

1.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及考核奖励。

2.各镇(区)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同用人单位现有人员管理渠道相同,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并从试用期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

公开招聘考录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二O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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