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卫校纪委(监察室):0519-85220511
报名咨询电话:卫校校办:0519-85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