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法
1.考核
考核由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评,考核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行百分制,择优录取。考核时间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2.体检与政审
如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则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如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少于招聘岗位人数,则考核合格人员直接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编内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企业保险。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监督电话:88102169。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