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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聘简章

来源: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10-29 16:42:07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025-87775596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25-68788760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025-68788779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南京市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中心)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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