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候考室(普通教室一)要进行安全检查,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包、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关闭)和其他考试违禁物品统一集中存放。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引导考生到面试室参加面试。
4.候考室采用封闭式管理。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耐心候考,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方可前往。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主动向考场纪律监督员出示抽签号,面试过程中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身份、经历等相关信息,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6.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7.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已领取到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考试禁区。
8.考生午餐由考点统一安排。
如东县司法局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