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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省南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6-14 12:12:00

 

2、资格审查

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由县(区)人保局负责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流程详见《南昌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附件二)

(三)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原则上不参加笔试,按申报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开考比例为2:1,若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因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名人数,故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费用,如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8:1,则返还笔试费。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专业科目考试。为整合考试资源,提高招聘效率,市人保局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进行了归类汇总,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职位表。专业面试与全市中小学招聘面试工作同步进行。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以下2种: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其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招聘岗位要求只参加面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两科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含需笔试的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以在规定时间未领面试通知单为依据)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二次。经递补,该岗位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造成该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平均分(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的,计算平均分时,应分别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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