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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霍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霍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012-6-20 16:24:56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工作需要、考核情况和个人特点,由市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单位,填写《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编办、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现有工作的拟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已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3、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五、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待遇。

六、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这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行,成立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    长:樊洪平     市委副书记   市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薛泽会     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新平     市纪委副书记

          韦建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老干局局长

          侯晋川     市人社局局长

          张明惠     市编办主任

          王英才     市财政局局长

          董春波     市卫生局局长

          乔桂平     市教科局局长

          许漠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办公室主任:侯晋川(兼)

副  主  任:安琳娜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李孟义   董相民   董晓玲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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