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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2012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阜新人力资源网 2012-3-19 16:33:29

 

根据2008年以来历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09—2011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2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我市乡镇机关面向本县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我市乡镇机关面向本县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2年3月19日前本县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2年全市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

阜新人力资源网( www.fxrcw.com)

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fxbys.com.cn)

为方便考生报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3月19日8时至3月2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2年3月20日8时至3月26日16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3月21日至23日到我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2日8时至4月21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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