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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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3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招聘12名教师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8-13 1:13:23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和遴选考核的方法进行。岗位条件中没有明确“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岗位(A类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招聘方法;岗位条件中明确“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岗位(B类岗位,面向市属公立中小学校在职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遴选、考核的招聘方法。

  A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将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顺教育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发布。

  2、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8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顺城区教育局(地址: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号、顺城区政府大楼425房间)。

  (4)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5)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②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供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2008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课、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并提供2008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各类相关奖励的证明;

  ⑥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⑦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应聘者须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明确,请考生于8月2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招聘岗位按照2: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顺教育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有关事宜。

  (2)面试

  面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抽取的教材章节进行说课,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技巧测试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遴选

  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者须进行遴选,遴选分为量化评分和面试。

  (1)量化评分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历、奖励情况,对应聘者进行量化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量化评分得分情况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顺教育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公布面试有关事宜。

  (2)面试

  面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抽取的教材章节进行说课。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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