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参考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和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报考者于2012年9月1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于2012年9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打印的《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如原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为辅,以测试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后拟聘用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5.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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