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四川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
一、选调名额
省政府办公厅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处室10名,省政府研究室1名。
二、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
(五)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六)具有1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七)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工作能力较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9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2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12年11月14日-11月1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选调名额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于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适当调减选调名额并于11月1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三)笔试
笔试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下午15:00-18:00,笔试地点成都,具体地址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