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开始前,由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由省政府办公厅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
(五)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廉政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依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在参加考察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试用
由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顶岗试用不超过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七)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后,由省政府办公厅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监察室检举和申诉。
六、本公告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86605819
监督电话:028-86604308
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