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四川正文

四川2013年成都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聘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公告

来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 2013-8-29 16:49:2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8名。

二、聘用条件

(一)政治素养良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与聘用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水平;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月工资标准:人民币1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日—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天府大道639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聘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报名缴费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收费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收取。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5.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6.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都江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jy.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考官:由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

(5)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笔试和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于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都江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jy.gov.cn/)公布。

[1] [2] 下一页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