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调整仅限于定向招聘岗位向非定向招聘岗位),紧缺专业和单列计划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 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高中段知识。
②卫生类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4大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病理诊断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中药统一考试药剂试题;针灸推拿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思想品德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人才网公布。
⑵时间:
卫生类和其他类为7月8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下午:2:00—4: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