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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体检及拟聘用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参加考核、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类招聘岗位(卫生类、综合类)中其它岗位的考核、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报考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代码为0501-0505、1201-2101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岗位代码为2901、3001的岗位按照招聘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单位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分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3-7223131、731637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33-7220357(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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