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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单2012年县教师招考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2-7-10 16:13:25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

1、笔试(2012年7月24日)。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上午8:00—10:00考试专业课程,10:30—12:00考试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县实验小学。

2012年7月30日公布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面试人员。

2、说课面试(2012年8月3日)。

说课面试采取全封闭进行,百分制计分。参加说课面试的人员以抽签的形式抽取面试顺序和内容,由评委分学科面试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面试时间10分钟,说课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012年8月6日张榜公布面试及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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