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2年7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12年7月26日前取得,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8、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31日(9:00—11:30; 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9、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审核确认后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0、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怎样办理加分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2年8月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办理缓派的可不提供)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