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试讲)时间、地点
面试(试讲)时间为9月1日—2日,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试讲),并缴纳面试(试讲)考务费100元。
(二)面试(试讲)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表、身体健康状况及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身体健康状况及板书、教态、语言表达、教学环节组织等能力,满分100分。
1、教育专业进行试讲,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其他专业进行面试,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面试(试讲)结束后,按照对应比例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录用,若遇最终分数相同时,以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六、体检、资格再审和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体检于9月6日进行,集合时间为上午7︰00,地点为滨州市政大楼东南门外机关服务中心门口。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重点检查有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录取。
(二)资格再审。体检时进行资格再审,资格再审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转移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报到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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