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重点考察有无违法犯罪事实或劣迹行为(在学校或单位受过处分等)。
七、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43-2258027 2258059
(二)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或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