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芝罘区教体局统一分配,确定为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岗位不再递补。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考生在报考期间要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 www.zhifu.gov.cn)、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frs.gov.cn)公布为准,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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