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山东正文

山东2013年淄博高新区招聘教师及校医公告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7-30 14:03:05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与录取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组织人事部研究,并报高新区工委领导审定后,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示。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考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0533—3581545

  附件:1、2013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计划表.xls

  2、2013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13年7月29日

上一页  [1] [2] [3]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