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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 2012-9-15 12:06:00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12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19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2年12月29日前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复审

2013年1月8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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