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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安康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宿迁人事考试中心 2012-4-12 16:55:32

 

7、公示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8、录用

被录取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不按时报到的将作自行放弃处理;拒不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处理。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录取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职务,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监察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公务员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公务员局)负责日常工作。

2、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录取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3、本《招考公告》解释权属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公务员局)。

4、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5-3214338。

附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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