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监督员3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监督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含2012年)以前取得高中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情况;
3、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有志于从事城市综合管理监督工作;
4、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有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财会、医务、法律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所必需的身体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潼区人民政府网》和《临潼区电视台》等有关网站、媒体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