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办理2008年春季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人员于3月3日至3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省政府大院8号楼512室)办理加分手续。
2、请符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相关文件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可参照执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2日前(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团省委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加分手续,不在榕的志愿者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41205,联系人:徐艳丽、李鹏(详见团省委《关于服务期满志愿者办理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加分手续的通知》)。
3、2008年3月10日——3月12日省人事厅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若有发现遗漏的人员请于14日上午12:00前及时联系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0591-87846639
福建省人事厅
二008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