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学院(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整合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及原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四所院校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拟筹建的省属本科院校,现已设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法学、经贸、信息技术、人文传媒、基础部、继续教育等10个教学单位。江夏学院(筹)主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内,占地面积1360亩。学院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文社会学等高级应用型本科人才。现特面向
一、引进专业与人数
学科(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职称 |
金融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教授 |
信息科学技术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教授 |
新闻传播学类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教授、博导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
电子商务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物流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保险学专业(保险精算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金融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副教授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学术研究水平高,成果突出。
3、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学、科研工具,能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对外进行学术交流。
4、愿意为江夏学院(筹)服务5年以上。
5、身心健康。
三、优惠政策
1、引进人员来院后,学院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同时,可根据已有的工作基础提出项目申请,经国内(外)同行专家评估合格,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标准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类 别 |
安家费和购房 补贴(税后) |
科研启动费 |
备注 | |
文科类 |
理工类 | |||
两院院士 |
协商 |
协商 |
协商 |
引进对象的具体条件详见学院的有关规定 |
担任学科带头人的教授 |
55 |
20 |
40 | |
担 |
45 |
10 |
20 | |
紧缺专业的教授 |
35 |
5 |
10 | |
紧缺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和有突出 |
20 |
3 |
7 |
2、引进人员来院工作后,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3、引进人员来院工作后,学院协助解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问题。
4、引进人员在学院工作期间,学院可为其配偶或子女在院内安排一个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5、引进人员来院工作后,携带国家级科研课题转为江夏学院(筹)课题且课题经费进入江夏学院(筹)的,学院按到院课题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金;带纵向项目经费进入江夏学院(筹)的,学院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6、引进人员可报销一趟国内段的来校面试往返路费、来校报到路费、搬迁费。
有意者请向我院组织人事办投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个人简历,所授课程,教学、科研成果目录,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1-23535013 0591-83441062 0591-2353501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号江夏学院(筹)组织人事办
邮 编:350108
联 系 人:
E-mail: zfxyzzc@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