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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2012年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

来源:福州卫生人才网 2012-2-13 12:46:5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3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2012年3月15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和福州市仓山区监察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成绩查询后的十个工作日通过仓山区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由仓山区人事局、仓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仓山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面试试卷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上公示,并由仓山区卫生局负责电话通知;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8:00之前(遇双休日时间自动顺延)主动到仓山区卫生局进行书面确认[地址:仓山区金山新区闽江大道236号(金山剧院旁)],并及时报区人事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12年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对达到岗位公开招聘上线人员,若笔(面)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及录取聘用办法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并在岗位公开招聘数内按名次顺序依次录取聘用;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招聘单位在单位编制数内予以同时录用。

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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