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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计量检定测试院2012年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2-9-18 17:13:18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本科学历人员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以面试成绩做为总成绩。当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不含3:1)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

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的厦门生源参加面试加10分。

3、体检。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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