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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2012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考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2-11-27 10:19:32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接待讲解员2名:从事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大代表来访的接待讲解和餐饮服务等工作;

  文档管理员1名:从事文档录入、管理,行政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性别不限,本市户籍;

  (五)各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1、接待讲解员: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会务、讲解、餐饮服务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

  2、文档管理员: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具有从事文字录入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布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2年11月26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上发布。

  2、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2)报名时应提交《思明区检察院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3)个人简历。

  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须真实,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4、报名地点:曾厝垵文灵西路66号,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二楼201(旧楼),联系人:林琼  电话: 5305333 (二)考试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并发给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总分100分。各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4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有关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专用复习参考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3、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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