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闽司[2012]421号),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现将考试成绩查询及打印成绩单,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分数核查,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行网上申请、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分数核查
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凡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登录到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即:11月22日——12月6日,周六、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龙岩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超过公告期限的不再受理应试人员的查分申请。
二、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行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达到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三、资格申请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