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精神,现将2012年下半年安溪县法院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溪县法院财务会计(工勤人员身份)1名。
2012年下半年安溪县法院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职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备注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生源或户籍要求 其他条件
安溪县法院财务会计 安溪县法院 2 工勤人员 1 35周岁(含)以下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会计与审计类 本县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5、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2月1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书)必须在2012年11月30日前取得。
7、2012年11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安溪县的或高考生源地为安溪县的考生,均视为符合安溪县户籍要求的报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