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设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县政府大院内3号楼407室),联系电话:0595--23232479。
3、报名要求
①尚未就业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④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和条件,确认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
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3日至14日到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三)开考条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果达不到1:3的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设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