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人综[2006]15号)精神,现将2012年下半年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具体详见《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资格与条件
1、2008年1月份、2008年9月份经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服务期已满且至今仍然继续聘用的第一批、第二批村务专职工作者。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