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设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县政府大院内3号楼407室), 联系电话:0595--23232479。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经乡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合同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④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和条件,确认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3日至14日到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3、开考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如果达不到1:5的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情况决定相应减少公开招聘职位的人数或不开考。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各按100分设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情况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