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选好配强文秘工作人员,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优秀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
(二)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文秘岗位2人;
(三)昆明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文秘岗位2人;
(四)昆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文秘岗位2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全国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部门,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文秘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此限制),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具有较好的文秘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可以到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填写诚信承诺书。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km.gov.cn(昆明市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http://swzzb.km.gov.cn(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或http://www.kmrs.gov.cn(昆明人事网),下载填写《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并扫描成文件(JPG格式),发送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和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函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报名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4日至9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复审。不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可以于考试当天考前半小时内到考场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单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按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考试成绩将适时公布。
1.笔试。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进行。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比例。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单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文秘岗位的特殊性,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应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同时考察考生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请昆明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单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前需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成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四)决定选调
对决定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后,符合调动条件的,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相关事宜,并报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被正式选调后,如选调单位有被选调对象原职级的非领导职数空缺,调入时直接任相同职级的非领导职务;如没有被选调对象原职级的非领导职数空缺,可以保留原职级待遇,出现空缺后予以优先安排,在竞争领导职务时承认原任职时间和经历。
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1号楼19楼)
邮编:650011
电话:(0871)3176569
传真:(0871)3176569
办公厅人事处电子邮箱:zfrsc@km.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