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县(市)教育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人员要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原则上理科背景的确定理科岗位,文科背景的确定文科岗位,做到专业对口,人岗匹配,自愿报教育系统培养计划的毕业生必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避免岗位计划公布后,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或者无人报名的情况。
5、志愿报考教育系统培养计划的毕业生必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避免岗位计划公布后,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或者无人报名的情况。
6、报名时间:2012年2月3日—2012年2月8日。
7、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共计55元,考生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各县(市)教育局、人事局对报名人员学历、户籍、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县(市)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将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料及由克州大学生培养办专门制定的报名数据信息表上报到克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培养办”)和克州教育局进行复核。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政审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共同进行。
资格审查及政审时间:2012年2月9日—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