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和岗位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办法
(一)招聘范围:县属和各乡(镇)有编制、有空岗和进人计划的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办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富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录取手续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
2012年富源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19人,其中安置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2人、由富源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公开招聘教师117人。
(一)安置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岗位(2人)
富源县胜境中学(2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政治1人。
(二)公开招聘岗位(117人)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17人(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含幼师)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非曲靖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曲靖市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四个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学历放宽为大专学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放宽到中专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5、2011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小学层次(含幼儿园)各学科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之一,其中报考幼儿教育、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计算机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同,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时只填报招聘岗位的学科,不填报具体设置岗位的学校。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3天。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富源职业技术学校(县职中)。
(四)报名时每一位报名人员须携带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照3张。“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五)报名费用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