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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2012-6-27 14:33:35

 

(六)开考比例

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比例要求;若仍不能达到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相关规定

1、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设置及教材: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小学幼教教育岗位二个层次命题。

2、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高中、小学幼教教育二个层次命题。其中高中层次设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地理、体育、计算机7个学科考试;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计算机8个学科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发放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

七、笔试加分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2年7月30日—8月3日(8月3日下午5:30前)将加分证明材料交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八、成绩公布

8月6日,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教育局公告笔试成绩的当日通过曲靖市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布成绩。需要查分的,可于2012年8月7日—8日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结果于8月8日在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告。只能查分,不能查卷。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条件及要求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并于2012年8月10日开始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县教育局。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⑵其他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⑴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⑵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因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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