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双学位问题
持有双学位的考生,如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可以任选一个专业报考。
3、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1)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8岁(含)以后参加工作的经历,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毕业后的工作经验,在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2012年毕业生,可按201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2)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
基层工作时间精确到月,自工作月份起算,根据劳动法,工作当月即开始计薪,故工作当月计算为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例1:2011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2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1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2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0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例2:A君,2005年12月-2006年2月在甲公司工作(算3个月);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在乙公司工作(算9个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省级事业单位工作(算12个月),中间间断时间在家休养。只要A君能提供以上三个单位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即24个月,满足2年基层工作经历。
(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该单位必须是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比如县学校的教师,如其人事管理权在县教育局,只有县教育局开具的证明有效,学校开具的证明无效),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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