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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曲靖市财政局公开招聘曲靖财经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2012-7-25 14:03:59

 

(六)公示成绩。9月17日后,委托曲靖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总成绩。加分按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手续办理,报考考生在2012年9 月5日前到曲靖财经学校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逾期责任自负。

(七)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对拟面试考生所持证明材料(考生应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复审前1至2周内由曲靖财经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财经学校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需进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等额面试,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会计专业教师岗位考生(属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会计师)或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2.报考法学专业教师岗位考生(属无就业经历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报考法学专业教师岗位考生(属具有2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法律工作年限证明、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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