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三)加大跟踪监督力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招聘工作实行“三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确保信息畅通。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十、其他
(一)未尽事谊,另行通知。
(二)本实施方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三)市纪委第六纪工委监督电话:0874-3128023
举报邮箱:d6jgw@sohu.com
曲靖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874)3217008,
传真:321701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4-8967943
传真:0874-896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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