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9日10:00以后,报考者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或省检察院局域网查看成绩
(三)面试
1.报考者可于2012年9月29日16: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或省检察院局域网,查看进入面试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从事法律工作时间证明原件及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一次性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前,司法警察岗位须进行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缺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报名网站和省检察院局域网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
1.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该岗位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选调。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直接减少遴选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将拟遴选人员在省检察院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人员调入后按原职务平职确定职务,法律职务及检察官等级按规定确定。
五、监督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监督电话:省检察院监察处 0871-4093211
咨询电话:省检察院干部处 0871-4093587,409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