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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遴选法官的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9-12 14:52:45

 

(四)考察。考察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记入综合成绩,取每个岗位综合成绩前2名人选进行考察。

2、开展考察。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考察谈话必须保证一定的人数。考察组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中院政治部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进入考察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市中院政治部将拟选调人员情况在拟选调人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报批和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公示期满后,对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领导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七、有关纪律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等有关部门反映,举报电话:0888-12380、0888-5158804,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5年禁止参加公开选调的处罚。

3、在公开选调干部期间,参加选调干部的职务不得随意调整,否则一律取消参加选调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丽江中院网(http://ljzy.chinacourt.org/)、丽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jhrs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附: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官报名表。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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